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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艺术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
日期:2023-07-14

一、安全疏散设施,包括学校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灯等设施。

二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安全疏散通道,上班时间安全出口不得上锁;对于遮挡、覆盖、损坏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,学校应当场整改。

三、学校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专人对疏散设施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。

四、发生火灾时,学校应启动安全疏散设施通道供师生员工逃生,应引导师生员工通过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进行自救逃生。

五、消防安全应认真做好安全疏散设施巡查、检查记录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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