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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艺术学校寄宿生管理人员职责
日期:2023-07-14

 

 一、日常工作职责

1、保证24小时在岗,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分工工作,不擅自离岗、串岗,特殊情况需预先向主管部门请假,并安排好人员代班。

2、早、中、晚上课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,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及电源。

3、按照宿舍检查标准,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日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,及时反馈,上交学生处,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登记并报修。

4、竭诚为广大住校生服务,宿舍管理员为学生服务要热情周到,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,不与学生及家长发生冲突。

二、安全工作职责

1、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并做好安全工作。宿舍非开放时间里,除学校管理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。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,须有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证明并登记后进入。

2、早、中、晚关门后,及时对所管辖的区域清场。晚上熄灯后,应对寝室周围及内部各楼层巡视一遍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,然后锁上大门,管好钥匙。锁门后,夜间无特殊情况不随意开门。

3、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(楼梯灯、消防栓、灭火器、应急灯等)进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。

4、教育并督促寄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认真做好防偷、防火、防电(触电等)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管理工作职责

1、督促学生做好每天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卫生,并做好卫生评分。

2、管理学生午休纪律,晚就寝协助值班老师清点每个宿舍住宿学生人数、维持寝室纪律。

3、宿舍开放时间内,管理员需经常在宿舍楼内巡视检查,督促学生保持好卫生,制止违纪行为。

4、对学生在宿舍内怪叫、起哄、吵架、浪费水电、乱倒乱扔垃圾、挪用他人物品及点明火等举动,要给予正面教育,及时劝阻和制止,方法要得当。主动、积极向学校提出改进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卫生工作职责

1、打扫人员打扫公共场所,保持宿舍区及周边地段的卫生,无乱堆乱放现象。

2、做好宿舍管理员室的清卫工作。

3、其他主管部门交予的任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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