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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艺术学校外聘教师考核办法
日期:2023-07-13

为更好的管理外聘教师队伍,有效评价外聘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激励督促广大教师提高业务素质,认真履行职责,并为外聘教师工作调整和提升待遇等提供依据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1.客观性原则。对外聘教师的考核要从客观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,全面地对其工作作出合理的评价。

2.公正性原则。对外聘教师的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的标准、程序和办法进行,一视同仁,不偏不倚。

3.准确性原则。在客观、公正的基础上,作出与其工作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。

二、考核时间

每学期末考核一次。

三、考核方式

外聘教师考核工作由教务科组织牵头,成立由教务科、学生科、人事科、各教学部组成的专项考核小组,其中教学常规检查、民主评议由各教学部负责,行政办公考勤由办公室负责,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小组统一汇总。

四、考核内容及标准

1.教学常规检查(20分)

(1)课时量(5分)。完成标准课时量。

(2)备课,上课(10分)。按照课程标准,结合教学大纲,合理制定授课进度计划;认真备课,教学内容较完整;能完成课堂教学计划,课堂效果好。

(3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(5分)。

2.行政办公考勤(10分)

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工作勤恳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等行为。

3.民主评议(70分)

由各教学部对外聘教师进行民主评议,总分100分,占最终得分的70%,评议结果取最终平均分。主要包括德: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(25分);能: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(25分) ;勤:工作积极性、事业心和责任感(25分);绩:成绩和贡献(25分) 。民主评议中在编教师分值占70%,外聘教师分值占30%。

五、考核结果及应用

按考核成绩分优秀(90-100)、合格(70-89)、基本合格(60-69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四个档次。

1.考核结果优秀者,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。

2.考核结果合格者,教师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。

3.考核结果基本合格者,试用3个月,期间仅发基本工资。期满考核合格者,继续聘用,下学年基本工资不再递增;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退回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。

4.考核结果不合格者,退回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。

六、外聘教师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中止聘用关系。

1.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。

2.传播不法或非科学信息,一经查实的。

3.连续两次考核基本合格者。

4.一次考核不合格者。

5.师德败坏,出现“组织、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、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”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。

6.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。

7.故意损害同事关系,造成人际关系紧张,影响团结。

8.一学期出现1次重大教学事故或2次教学事故。

9.教学效果不好,学生反应强烈,经学校确认的。

10.担任班主任所在班级出现安全责任事故。

11.符合临沂艺术学校考勤管理规定中解聘条件的。

七、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
临沂艺术学校

2023年6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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